2019(首屆)中國職工沙灘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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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2019(首屆)中國職工沙灘運動會旨在深入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體育工作的重要論述。面向全國職工,引導開展沙灘體育運動,不斷提高廣大職工的體育意識和健康水平,塑造健全人格、磨練堅強意志、增強單位凝聚力,為健康中國和體育強國建設打下堅實基礎。
一、競賽時間和地點
2019年11月28日 - 12月1日在海南省三亞市舉行。
二、競賽項目(9個大項、1個娛樂項目)
1)沙灘足球
2)沙灘臺式足球
3)三對三籃球
4)沙灘氣排球
5)沙灘巧固球(暨第二屆亞洲太平洋沙灘杯巧固球錦標賽)
6)沙灘田徑
7)拔河
8)公開水域游泳
9)全健排舞
10)水上運動拓展賽(非正式比賽項目)
三、組織形式
由各行業體協、企事業單位組成代表團參加。
四、運動員資格
(一)參賽運動員須為18 周歲以上(2001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55 周歲以下(196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企事業單位在職員工(根據項目特點,年齡限制有所區別,具體出生日期限制請參見各項目比賽規程)。
(二)代表各行業體協參賽的運動員須來自同一行業的企事業單位。代表各企事業單位參賽的運動員須來自其所代表的企事業單位。兼職、派駐、借調人員以及2017年1月1日(含)之后在冊的職業、專業注冊運動員不能參賽。
(三)所有參賽運動員必須是身體健康者。參賽者須提供有效的體檢證明,并根據自身身體條件和舉辦城市天氣和地理環境等方面的情況,斟酌參賽。
(四)所有參賽人員須自行購買比賽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與賽事承辦單位簽訂《自愿參加比賽責任書》。
五、參加辦法
(一)各參賽單位負責對本單位的報名工作進行統一管理和審核,按照各項目比賽規程規定報名。
(二)各單位參加比賽的運動員(隊)數量以各項目比賽規程規定為準。
(三)代表團官員的人數規定:報名兩個大項的代表團可選派團長、副團長、聯絡員各1名。每多報1個大項,可多報1名官員。代表團超編官員一切費用自理。
六、競賽規則
(一)執行各項目全國或國際單項體育協會審定的最新競賽規則。
(二)按各項目比賽規程進行抽簽和比賽。
七、獎勵辦法
(一)比賽項目前三名頒發金、銀、銅牌。4-8名頒發獲獎證書。
(二)如上述獎勵辦法與各項目規程中的獎勵辦法不一致,以各項目比賽規程為準。
(三)賽會特別設置代表團榮譽獎,擬包括:特別貢獻獎、道德風尚獎、公平競賽獎、優秀組織獎。
八、公布比賽成績
依據賽會競賽日程公布單項比賽成績。
九、技術官員
(一)裁判長、裁判員、技術官員和競賽官員由中國企業體育協會、各行業體育協會和國家體育總局各單項協會以及相關國際單項協會選派。
(二)各項目裁判長、裁判員、技術官員、各代表團領隊須在本項比賽開始前2天報到,比賽結束后1天離會。因賽前準備工作需要提前報到的,需經賽事組委會批準。
(三)裁判長、裁判員、技術官員正式報到至離會期間,組委會將負擔其食宿、差旅、市內交通等相關費用。
十、報名和報到
(一)報名方法:通過官方報名平臺(“中企體育”微信公眾號、中國企業體協官網http://www.liunong.com.cn)進行線上報名。各單項比賽規程中有明確規定報名方法和截止日期的,以該規定為準。
(二)報名截止后,原則上不得進行變更。如有需要變更,須向組委會上交書面申請,由組委會判定通過與否。
(三)報名結束由組委會審核資格后,運動員信息將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對報名運動員資格有異議者,可向組委會舉報或提起申訴,并附可供核實的書面依據材料。公示期結束后,組委會將不再就運動員參賽資格問題受理任何形式的申訴。
(四)原則上各參賽隊應在比賽前1天報到,比賽結束后1天離會;如各項目比賽規程有明確報到時間規定的,按具體規定執行。提前報到或延遲離會的運動隊一切費用自理。
十一、賽會日程
11月26日: 各項目裁判長、裁判員、技術官員、各代表團領隊報到,舉行各項目領隊會、抽簽儀式
11月27日:各隊、各代表團報到;各代表團團長
11月28日:白天比賽,傍晚舉辦開幕式
11月29日-30日:各項目比賽
12月1日: 白天比賽,傍晚舉辦閉幕式
12月2日: 各隊離會
十二、收費標準
(一)保證金: 對抗類項目每隊賽前須上交3000元保證金,(比賽中無紅黃牌、打架、罷賽、虛假比賽、不服從裁判人員判罰、不服從組委會管理等違規行為時,賽后全額退還),具體參見各項目比賽規程。
(二)食宿與市內交通費:賽會期間,食宿費用每人每天280元人民幣,房間為兩人一間。需要住單間的,在有空余房間的情況下,須補交單房差。除往返接送站和參賽需要外,市內交通費自理。
十三、賽事紀律
(一)參賽隊員比賽期間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以備裁判員合適身份。
(二)比賽中運動員應服從裁判判罰,有異議可通過裁判員向裁判長反映,或賽后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造成比賽中斷10分鐘以上者,按罷賽處理,取消繼續比賽資格。
(三)為確保比賽順利進行,參賽隊伍必須無條件服從主辦單位的各項參賽制度及賽事通知,對在比賽中有弄虛作假、無理取鬧、拖延比賽、干擾比賽、罷賽等行為的參賽運動員,組委會有權取消其比賽資格以及比賽成績。
十四、申訴
(一)任何抗議和申訴必須在比賽成績公布后的30分鐘內提出正式的書面抗議申訴書。
(二)書面抗議申訴書必須由該單位領隊親自簽名,并連同申訴費一同提交至仲裁委員會,具體參見各項目比賽規程。
(三)仲裁委員會在接受抗議申請書后進行最終判決,申訴成功的,申訴費返還;申訴失敗的,申訴費不予返還。
十五、興奮劑檢查
興奮劑檢查和處罰執行按照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制定的程序和規定。
十六、代表團團旗
各單位自備,至少兩面,顏色自定,規格為2x3米,團旗除標明代表團名稱和標識外,不得出現其他內容。
十七、比賽服裝要求按照各項目比賽規程、規則及其他有關規定執行。
十八、本競賽規程總則內容解釋權歸本組委會所有。組委會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本競賽規程總則進行必要、合理的調整或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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