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體育協會會員管理辦法
  (提交2017年7月26日中國企業體育協會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中國企業體育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會員發展、服務和管理,發揮會員橋梁作用,維護會員合法權益,推動協會工作全面發展,根據《社會團體管理條例》和《中國企業體育協會章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協會實行單位會員制。
第三條 會員應當遵章守法,正確行使權利,自覺履行義務。
第四條 協會秘書處具體負責會員的發展、服務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會員發展
第五條擁護協會章程,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自愿申請成為協會會員:
(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二)從事企業體育和體育企業的單位或組織;
(三)能夠承接、承擔和完成協會指定的工作;
(四)在業屆有一定影響力。
第六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3個以上單位會員介紹;
(三)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包括:
1、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2、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3、企業情況介紹。
(四)由理事會討論通過;
(五)由協會頒發會員證,并予以公告。
第七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對協會工作的知情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三)參加協會活動并獲得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協會規定的其他權利;
(五)退會自由。
第八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協會的章程和各項規定;
(二)執行協會的決議;
(三)按規定交納會費;
(四)維護協會的合法權益;
(五)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推動所轄范圍企業體育活動的開展;
(七)完成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會員服務
第九條 根據民政部、財政部有關規定及協會章程,協會向會員收取會費,會費主要用于協會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
第十條 會員單位按時繳納會費將享有相應權利,享受相應服務。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服務:
(一)免費獲得協會單位會員證書;
(二)免費獲得協會《會刊》;
(三)免費獲得協會秘書處編輯的法規匯編、論文集、調研報告等內部資料;
(四)免費獲得協會秘書處通過網站、微信、短信等平臺傳遞的行業最新動態信息;
(五)免費在協會網站上查詢會員單位名錄;
(六)免費在協會網站、微信等平臺,宣傳和報道本單位動態;
(七)免費獲得參與協會舉辦行業表彰活動的資格;
(八)優先獲得參加協會舉辦的各類交流活動的資格,享受會議費用優惠等待遇;
(九)優先獲得協會組織的培訓信息,享受培訓費用優惠等待遇;
(十)經許可后可優先獲得協會組織相關活動的冠名權。
第十二條 對為職工體育發展做出突出業績和貢獻的會員及其從業人員,協會可視情形給予書面表揚、公開表彰、授予榮譽稱號或其他形式的獎勵。
第四章 會員管理
第十三條 建立會員聯系人制度,會員單位應指定相對穩定的專人擔任聯系人,具體負責與協會的日常聯系。
第十四條 建立會員檔案庫,對會員進行分類管理。會員基礎信息發生變更時,應及時向協會秘書處提交相關材料。
第十五條 會員如有違反法律法規和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給予下列處分:
(一)警告;
(二)通報批評;
(三)暫停行使會員權利;
(四)除名。
第十六條 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動喪失會員資格:
(一)2年不按規定交納會費;
(二)2年不按要求參加協會活動;
(三)不再符合會員條件;
(四)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七條 會員退會、自動喪失會員資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協會相應的職務、權利、義務自行終止,并交回會員證。
第十八條 協會置備會員名冊,對會員情況進行記載。會員情況發生變動的,應當及時修改會員名冊,并向會員公告。
第十九條 會員證書由協會秘書處統一印制和頒發。會員證書損壞或丟失,應書面向協會秘書處說明并申請補發。
第五章 會費繳納
第二十條 協會財務人員負責會員會費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條 會員年度會費標準:
(一)會員單位:2000元/年。
(二)理事會員單位:5000元/年。
(三)副主席會員單位:10000元/年。
第二十二條會費的交納辦法:
(一)新會員單位應于批準入會之日交納兩年會費。
(二)已入會會員應于會員資格到期前交納下一年度會費。
(三)會費以轉賬、支票方式繳入協會財務人員管理。
(四)會費收取后由協會財務出具專用收據。
第二十三條 會費使用實行嚴格監督管理,本著取之于會員,用之于會員的原則,會費主要用于:
(一)為會員提供各項服務、組織會員培訓等開支。
(二)協會辦公經費開支。
(三)舉辦各種活動的補貼性開支。
(四)召開會員大會或年度工作匯報等會議的開支。
(五)出版內部刊物、文件、建立網站的開支。
(六)會員和商務活動的接待開支。
(七)開展協會的宣傳推廣活動及公益性事業開支。
(八)其他符合規定的支出。
第二十四條 會員資格:按規定時間交納年度會費的會員單位即享有一年期的會員資格,會員資格自會費交納之日起,至翌年滿一年為止。
第二十五條 會員退會或被除名時,不再退還其交納的會費、資助和捐贈。
第六章 會員捐贈
第二十六條 鼓勵會員對協會進行捐贈或資助。對捐助數額較大的單位,可終身享受協會會員資格和相應的職務,并被授予一定榮譽。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經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生效,由秘書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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