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體育協會財務管理制度
  (提交2017年7月26日中國企業體育協會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第一條 為規范中國企業體育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經費的使用,使協會的各項經濟活動依據法律法規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協會財務工作職責。
(一)財務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
(二)負責編制協會年度收支計劃,報主席辦公會審議,提交理事會審定,并組織貫徹執行。
(三)負責固定資產增減變動的會計核算和監督以及清查盤點工作,全面反映和監督固定資產管理情況。
(四)根據協會的收支情況,按月、季、年編制財務報表。月財務報表分別報秘書長、主席,年度財務報表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
(五)負責應收款、應付款和現金銀行存款的管理,做好日常經費報銷工作,保證資金的完整、安全。
(六)接受并配合財稅機關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對財務工作的檢查、監督和審計。
(七)負責會計檔案管理和固定資產等資料的登記工作。
第三條 協會經費使用和管理。
(一)經費實行預算管理,財務人員按照上級要求編制年度經費預算,報主席辦公會審定。
(二)各項收支按照預算執行。每年的經費收支情況須向理事會報告。
(三)財務報銷填寫支出憑單,須提供領導批文和合法憑證,嚴格執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2017年第16號),經會計人員審核后按協會經費使用批準權限報秘書長或主席審批。
(四)低于5000元(含)的經費支出由主席審批,超過5000元不足10000元(含)的經費支出由秘書長和主席審批,超過10000元的經費支出由駐會主席辦公會審批。
(五)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須接受財務審計。
(六)因公借款由秘書長簽字批準。
第四條 協會人員工資及福利。
(一)協會職員的工資及福利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二)臨時聘用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參照協會職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協會固定資產管理。
(一)固定資產為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2000元(含)以上的辦公設備等物品。
(二)固定資產管理的內容包括購置、維修、調撥、移交、報廢、處置及盤點等。
(三)協會秘書處是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的購置和日常管理工作,具體包括:編制固定資產目錄并登記存檔,辦理固定資產的申購、驗收、移交、報廢、處置等手續,組織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定期與財務人員進行固定資產核算,確保固定資產賬、物相符。
(四)固定資產的使用部門是固定資產使用、保管、維護的直接責任者,應嚴格遵守辦公設備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制度,合理使用固定資產,避免人為損失。
(五)定期組織固定資產清查,每半年進行盤點清查,并填寫固定資產盤點清查表,掌握使用情況避免呆賬、亂賬的現象發生。
(六)固定資產老化無法使用,需按國家有關規定做報廢處理,財務部門依據使用部門提出的申請,報請主席辦公會批準后,進行報廢和更新處理。
第六條 差旅費管理,按照國家有關制度和協會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職員年休假,因工作需要經領導批準未能休假的,按國家有關政策發給假期工資。
第八條 協會經費實行獨立核算,不與指導單位或合作公司混管
第九條 本制度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生效,由秘書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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